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過去民法的夫妻分別財產制,讓銀行或是討債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請介入夫妻財產分配,導致許多夫妻甚至已經離婚、死亡,丈夫還要替前妻還債,或是妻子還要揹前夫的債務,22日藍綠立委達成共識,初審通過修正民法規定,將來銀行、債務清理公司無法藉由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要求夫或妻弱勢一方拍賣財產償債。
王小姐是個「夫債妻還」的受害者,一個月收入才2萬元,還要獨立扶養身心障礙的小孩,房子還有貸款;因為分居的老公刷卡將近400萬元不還,銀行跟王小姐討債,因為2007年夫妻分別財產制度修法後,銀行可以合理向配偶追討債務,讓王小姐不是刷卡人,卻也要背負老公的債務。
受害案例多,藍綠立委有共識修法
正是因為這樣不合理,受害的案例越來越多,朝野立委聯手提出民法修正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等人所提民法第 1009條、第1011條及第1030之1條條文等修正草案,擔任會議主席的國民黨籍立委廖正井裁示,全案不需經由朝野協商,提報下次院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