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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6-14 【中廣新聞/程平】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法官法草案,確定法官的評鑑淘汰機制。司法院除了要邀請外部專業人士,設立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法官任免、升遷、考核獎懲,並要集合法官、檢察官、律師及學者專家,組成法官評鑑委員會,將委員會認為有懲戒必要的法官,報由司法院移送監院審查,並在確定彈劾後,交由司法院設立的職務法庭審理,最重將被免除公務員資格。

    根據三讀通過的法官法,司法院將納入外部評鑑機制,組成法官評鑑委員會及人事審議委員會。未來法官若有除法律見解外的重大過失,律師公會或民間公益團體,都可要求評鑑委員會做個案評鑑,受害當事人也可委託評鑑,評鑑委員會若認為受評鑑的法官有懲戒必要,就可移送監院審查,確定彈劾後,再送交司法院所設立的職務法庭審理,最重可免除受評鑑法官的公務員資格,而司法院本身也應每三年對法官做一次全面評核。至於在人審會的部分,則依法審議法官的任免、轉任、遷調、考核、獎懲,但外部專家學者不得對遷調、考核、獎懲參與表決。

    此外,同案中也擴大了法官及檢察官產生的途徑,新增曾任公設辯護律師及曾執行律師業務達一定年資,或是畢業自法律系所,曾任公私立大學專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6年以上,並講授主要法律科目二年以上,有法律專門著作,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都可經主管機關的遴選機制出任法官或檢察官。另一方面,本法也對法官的兼職做出限制,禁止法官兼任各級民代、公務員及私校董事等職務。

新聞來源:100.06.14中時電子報

 


◎ 法官法草案 今日晚間三讀通過 【20:16】

〔本報訊〕立法院14日晚間通過「法官法」,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表示,這是民進黨推動司法改革的第一步,未來民進黨會嚴格檢視法官法的施行情況,要求司法院適時提出檢討報告,不過,陳其邁也表示,「評鑑結果應公開」該項主張仍遭國民黨阻擋,民進黨會持續推動入法。

立院14日上午便進行法官法草案朝野協商,民進黨團立委堅決不讓步,直到下午在司法院、國民黨團同意納入人事審議委員會、評委會外部評鑑機制後,立院朝野黨團當時口徑一致的表示,立院可望在不動用表決的情況下,快速通過法官法。

陳其邁表示,在民進黨和民間司改團體堅持下,人事審議委員會和評委會外部評鑑機制總算通過立法,陳其邁強調,因為法官的監督機制絕對不能和過去一樣淪為黑箱作業,也更不能讓法官法淪為「恐龍法官保育法」。

不過,陳其邁也表示遺憾,針對國民黨在朝野協商時擋下「評鑑結果應公開」、「人民可直接投訴法官」及「改革法官考試制度」等進步主張,民進黨會持續推動入法,落實司法改革。

新聞來源:100.06.14 自由電子報


法官法過關!人審會將引進外部委員,司改會評50分

2011年6月14日 22:00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延宕多時的《法官法》在14日終於三讀通過,讓法院的自律機制有不淪為官官相護的機會,也避免外界質疑監察院處理「恐龍法官」有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之嫌。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堅持司法院「人審會」必須引進外部委員之下,國民黨終在最後一刻鬆手同意,讓司法改革向前跨進一步,但民間「司改會」只給了 50分。
在《法官法》中,司法院「人事審查委員會」將納入外部委員,共有專家學者3人,由法務部、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各推舉檢察官、律師以外人選,送交司法院長遴聘。這3名專家學者對於法官的初任、再任、轉任、解職、免職、候補、試署法官予以試署、實授之審查,及庭長延任事項等具有表決權;但對於調職等其餘事項僅可列席表示意見,並無表決權。
在法官評鑑委員會成員的部分,將由全國法官票選3名法官代表、全體檢察官票選1名檢察官、各地律師公會各別推舉再由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全國性律師票選律師3名,以及由法務部、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各推舉檢察官、律師以外的4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送交司法院長遴聘組成。同時,人民得以請求評鑑法官,評鑑項目標準需考量社會觀感。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對於修法結果稱,「不滿意,但尚可接受」,在於司法院應每3年至少完成1次法官全面評核,但「評核結果不公開」,只作為法官職務評定參考之用,且評核之標準、項目及方式,由司法院依法官評鑑委員會意見定之。而且人民依舊不可直接投訴法官。
《法官法》還規定,當事人、犯罪被害人得以書面請求司法機關或相關專業團體,並由其代表據以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至於評鑑實施的日期由公布後1年改為半年後施行。
同時,為回應各界關注考試進用法官年紀過輕、社會歷練不足等疑慮,司法院必須開放法官進用來源,規劃逐年降低考試進用法官的比例,鼓勵優秀律師、檢察官、學者、轉(調)任法官。《法官法》施行屆滿10年後,考試進用的比例需降為當年度需用法官總數之2成以下,並就執行成效提出報告。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引進外力是希望讓客觀力量監督這些法官,而不是讓外面的黑手伸入法官的運作、伸入人審會的運作,所以就這一點,雖然我們讓步了,可是要請大家繼續監督這些外部委員。我們要的是好的外部委員,是可以讓人審會加分,可以讓它的獨立運作更好的委員,而不是讓外面黑手伸進來。」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則認為,《法官法》必須建立在透明還有引進他律的這兩個前提,可是從它來源的方式,沒有辦法脫離官方色彩,所以這樣的外部機制是半套的,透明也非常有限。《法官法》只有50分,隨時要補考。

原文網址: 法官法過關!人審會將引進外部委員,司改會評50分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6/14/91-2720318.htm#ixzz1PGJ0TJt2


◎ 法官法三讀 建立法官退場機制

立法院院會今天(14日)三讀通過攸關法官退場機制的「法官法」,根據三讀過後的條文,未來司法院將設立法官評鑑委員會和人事審議委員,並納入外部評鑑,並設立職務法庭,「恐龍法官」最重可免職。

經過多年的推動,立法院14日終於三讀通過「法官法」,建立法官退場機制,立下重要里程碑。根據「法官法」的條文內容,司法院設立法官評鑑委員和人事審議委員會,且都納入外部評鑑機制,遴聘專家學者對法官進行評鑑。

在法官評鑑委員會的部分,未來法官若出現法律見解之外的重大過失,律師公會、民間團體或受害當事人都可委託要求進行個案評鑑,法官評鑑委員認為有懲戒必要者,可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確定彈劾後,再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最重將被免除公務員資格。

而在人事審議委員會的部分,負責法官的任免、停職、解職、升遷、考核和獎懲,人審會並設置3名經外部推舉、交司法院長遴聘的專家學者,但外部專家學者在涉及法官進場、退場機制時才有表決權,對於內部一般調動,則僅可表示意見,沒有表決權。

對於法官評鑑機制納入外部成員,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希望各界一起監督外部力量,以免黑手伸入內部運作。他說:『(原音)我們引進外力是希望讓客觀力量監督這些法官,而不是讓外面的黑手伸入法官的運作、伸入人審會的運作,所以就這一點,雖然我們讓步了,可是要請大家繼續監督這些外部委員。我們要的是好的外部委員,是可以讓人審會加分,可以讓它的獨立運作更好的委員,而不是讓外面黑手伸進來。』

三讀的法案也進一步擴大法官、檢察官進用方法,新增公設辯護律師與曾經執行律師業務達到一定年資者,或者從法律系所畢業、曾任公私立大學專任師資6年以上,且講授法律科目2年以上,有法律專門著作,具有任用資格者,都可以經主管機關遴選出任法官或檢察官。

新聞來源:100.06.14中央廣播電台


◎ 評鑑法官 須兼顧透明與審判獨立

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法官法,但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增加外部委員,引發「影響審判獨立」質疑,未來法官評鑑上路後,如何兼顧透明與審判獨立,將是最重要與最大的考驗。

經近23年研擬,法官法晚間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攸關法官評鑑的外部評鑑設法官評鑑委員會,內部評鑑設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並設職務法庭。

對於這樣的制度變革,司法院人事處長梁宏哲表示,法官法是保障好法官、淘汰壞法官,外部委員僅佔人審會委員九分之一,其餘委員都是相當資深的法官,有相當審判經驗,不易受外界影響。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長黃嘉烈也認為,外部委員只對法官進、退場有表決權,不影響法官審判獨立。

一名不願具名的法官表示,法官只要坐得正,不怕法律如何規範,但多少會擔心獨立審判受影響,且再好的制度還是怕人為破壞,後續如何執行相當重要。

新聞來源:100.06.14中央廣播電台

 


◎ 法官法三讀 朝野兩樣情

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官法,建立法官退場機制。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說,有讓步,並感到遺憾;民進黨團表示,雖不滿意但可接受。

法官法建立法官評鑑制度,外部評鑑設法官評鑑委員會、內部評鑑設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並設職務法庭,「恐龍法官」最重可免職。

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晚間表示,經20多年,總算在朝野合作下三讀,但黨團對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有外部委員感到遺憾。

他說,這些外部委員是否會嘗試干預內部運作,值得民眾觀察與監督,但這點不應成為法官法破局理由;雖然民進黨團要求的相關修正不合理,但司法院與國民黨團還是願意讓步。

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晚間表示,雖不滿意但可接受。為回應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黨團以負責態度了解民間需求,並與民間司改會等團體合作提出對案,顯示民進黨是對司法改革有具體主張的政黨。

柯建銘表示,「嬰兒法官」及「恐龍法官」現象形成全民積怨,根源來自以考試進用法官制度。黨團主張多元進用、考試錄取名額逐年按比例降低等,解決現行一試定終身缺失。

新聞來源:100.06.14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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