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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財稅行政、法制、公平交易管理、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
科目:民法
一、甲向乙購買一筆土地,乙已經先將土地交付於甲占有使用,卻遲遲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嗣後,該筆土地突然遭政府徵收為都市計畫用地,確定無法轉移所有權。請問於此情形,乙以甲尚未支付買賣金為由,請求甲支付價金,有無理由?(25分)
【擬答】
乙請求甲支付買賣價金,為有理由。玆說明理由如下:
(一)題示甲向乙購買一筆土地,雙方訂立買賣契約(第345條)。買賣契約有效成立後,出賣人乙負有交付土地及移轉其所有權於甲之義務(第348條第1項),而甲則有支付約定價金之義務(第367條)。題示乙雖已交付土地於甲,但仍負移轉其所有權於甲之義務。
(二)題示該筆土地因政府徵收而無法移轉所有權於甲,客觀上應屬給付不能,且政府徵收之性質為公權力行為,故該給付不能乃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乙,依民法第225條第1項規定,乙免移轉土地所有權於甲之義務。
(三)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一方之給付全部不能者,他方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題示該筆土地係因政府徵收而無法移轉所有權於甲,故該給付不能應屬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所致,從而甲亦應免為支付價金之義務。惟民法第373條本文規定,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準此規定可知,買賣標的物交付後,如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時,該項損失應由買受人負擔,亦即買受人仍負支付價金之義務。
(四)按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係屬雙務契約危險負擔之一般規定,而第373條之危險負擔則屬特別規定,於買賣契約中應優先適用。準此而言,本題乙雖免給付義務,但土地既已交付甲占有中,則依民法第373條規定,甲仍負有支付價金之義務,從而乙仍得請求甲支付買賣價金。
二、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筆,各有三分之一的應有部分,甲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給丁,向丁借錢。其後,甲乙丙就該共有物進行協議分割,各自取得具體部分。請問:丁的抵押權究竟存在甲所分得之具體部分上,或是存在於分割前的整個共有物上?(25分)
【擬答】
丁不同意協議分割時,其抵押權仍存在於分割前的整個共有物上;丁同意協議分割時,其抵押權僅移存於甲所分得之具體部分上。玆說明理由如下:
(一)題示甲、乙、丙共有一筆土地,應有部分均等。甲將其對土地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丁(第758條、第860條),以擔保借款債務。按民法第819條第1項規定,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所謂自由處分,係指其處分不須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又所謂處分,學者通說認為係指物權處分而言,包括應有部分之讓與及設定負擔(釋字第141號解釋)。準此,依第819條第1項規定,甲將其對土地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丁之物權契約為有效,故丁取得對土地三分之一應有部分之抵押權。
(二)按民法第868條抵押權不可分性之規定,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其抵押權不因此受影響。又不動產協議分割時,於共有人辦理分割登記後(第758條)取得分得部分之單獨所有權,並向將來發生分割之效力(第824條之1第1項)。因此,以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者,抵押權亦不因共有物之分割而受影響(第824條之1第2項本文)。
(三)題示甲、乙、丙協議分割土地,約定各自取得具體部分,惟依上開規定可知,丁之抵押權仍不受影響,亦即丁之抵押權仍存在於分割前的整個共有物上(丁仍對甲、乙、丙各自取得之具體部分,享有三分之一應有部分之抵押權)。
(四)按民法第824條之1第2項但書及第1款規定,以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者,於協議分割時,如抵押權人同意分割,則其抵押權僅移存於抵押人所分得之部分。準此規定可知,丁若同意甲、乙、丙之協議分割時,則丁之抵押權僅移存於甲所分得之具體部分上。
乙、測驗題部分:(50分)
(B) |
1. |
甲為其母乙與已婚丙所生之非婚生乙女。下列有關認領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丙已死亡,甲不得提起認領之訴 (B)丙有撫育之事實,視為認領 (C)丙之妻己,得拒絕認領 (D)丙之子庚,得拒絕認領 |
(B) |
2. |
下列何者,不屬於法定繼承人 (A)無自然血緣關係之養子女 (B)繼父或繼母 (C)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 (D)外祖父母 |
(D) |
3. |
下列關於夫妻日常家務代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A)夫妻互為代理人 (B)夫妻之一方濫用日常家務之代理權時,他方得限制之 (C)夫妻日常家務代理權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D)夫妻之一方應向法院提出聲請,始得限制他方之日常家務代理權 |
(B) |
4. |
甲為乙之繼母,扶養乙多年,直到乙生母死亡後,至乙成年後,始辦理收養,並改從甲之姓。乙之未成年子女丙之姓氏,該如何處理? (A)仍維持原本姓氏 (B)改為從甲之姓氏 (C)於原姓氏外,另加入乙(從甲之姓)之姓氏 (D)甲、丙自行決定 |
(C) |
5. |
下列有關依法律行為之不動產物權變動之敘述,何者錯誤? (A)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B)非經意思表示,不生效力 (C)非經交付不動產,不生效力 (D)非經作成書面,不生效力 |
(B) |
6. |
下列情形,何者無親屬關係? (A)甲女與其夫之兄之妻 (B)甲女之生父死亡,甲女與其母再嫁之夫之子 (C)甲女之先生死亡後,甲女與其先生之母 (D)甲女與其堂姊之子 |
(A) |
7. |
甲將其所有之電腦寄放於乙處;乙未得甲之同意,即以甲之名義將該電腦出賣並移轉所有權給丙。下列有關甲、乙與丙間法律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A)若丙為善意,丙亦無善意取得之適用 (B)若丙為善意,丙得善意取得該電腦 (C)若甲同意乙之行為,丙得善意取得該電腦 (D)若甲不同意乙之行為,丙得善意取得該電腦 |
(D) |
8. |
下列何種權利,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 (A)留置權、地上權、不動產役權 (B)地上權、典權、不動產役權 (C)典權、留置權、農育權 (D)地上權、典權、農育權 |
(C) |
9. |
下列關於區分所有建物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A)專有部分不得共有 (B)就共同部分成立公同共有 (C)就專有部分得約定共用 (D)區分所有人得單獨移轉其對基地之應有部分 |
(C) |
10. |
甲將其所有之A地出賣給乙,乙付清價金後,甲交付A地給乙占有,然而未為所有權移轉之登記。15年後,乙對甲之移轉A地所有權之請求權罹於消滅時效。下列有關法律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A)因為甲仍是A地的所有人,因此得向乙請求返還A地之占有 (B)因為甲仍是A地的所有人,因此乙不得將A地賣給其他人 (C)如乙將A地交付給丙,甲不得向丙請求返還A地 (D)如乙將A地交付給丙,甲得向丙請求返還A地 |
(C) |
11. |
下列何者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A)抵押權設定後自抵押物分離,而得由抵押人收取之天然孳息 (B)抵押權設定後,抵押人就抵押物得收取之法定孳息 (C)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抵押權設定後附加於該建物而不具獨立性部分 (D)抵押權設定前,第三人就抵押物之從物取得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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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12. |
甲有A腳踏車,出借且交付於乙使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未經甲之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使用A腳踏車 (B)乙就A腳踏車負有保管義務 (C)乙未經甲之同意,出賣A腳踏車於他人者,該買賣契約效力未定 (D)縱A腳踏車有物之瑕疵,乙不得解除該使用借貸契約 |
(B) |
13. |
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逾約定期限始完成者,如當事人間契約未另有訂定,其法律效果為何? (A)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瑕疵 (B)定作人得請求減少報酬 (C)縱工作於特定期限完成或交付為契約要素,定作人仍不得解除契約 (D)縱定作人於受領工作時不為保留,承攬人仍負遲延責任 |
(C) |
14. |
下列有關贈與之敘述,何者錯誤? (A)經公證之贈與契約,即使未移轉於受贈人仍不得撤銷 (B)贈與人知其所贈與之物有瑕疵卻未告知受贈人,則受贈人因瑕疵所受之損害,得請求贈與人負賠償責任 (C)不得撤銷之贈與時,贈與人因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而致給付不能,仍應對受贈人負責 (D)贈與人未將贈與物之權利移轉於受贈人前,原則上得撤銷其贈與 |
(A) |
15. |
甲對乙有新臺幣100萬元之貨款債權,將該債權讓與給丙,關於債權讓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權讓與是處分行為 (B)債權不得自由讓與 (C)債權讓與是債權契約 (D)債權讓與即變更債權之性質 |
(D) |
16. |
關於債權人受領遲延之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務人僅就具體輕過失,負其責任 (B)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仍須支付利息 (C)債務人免為履行其原始給付義務 (D)債務人得請求債權人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 |
(B) |
17. |
下列何種法益受侵害時,被害人不得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A)在住宅區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 (B)子女因父母所傳家珍藏之名畫遭竊而精神痛苦 (C)父母因未成年子女遭人綁架勒贖而精神痛苦 (D)因旅遊業者之過失致旅客發生旅遊時間浪費之情事 |
(D) |
18. |
下列何者,非屬商品製造人責任之「責任主體」? (A)商品加工業者 (B)商品設計業者 (C)商品輸入業者 (D)商品運輸業者 |
(B) |
19. |
18歲未婚之甲所為之下列行為,何者有效? (A)擅自對好友免除債務 (B)以零用錢請女友吃套餐 (C)以10萬購得市價50萬之重型機車 (D)逕自丟棄其母所贈之名錶 |
(A) |
20. |
關於適法之正當無因管理,管理人與本人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管理人僅得請求本人償還必要費用 (B)管理人得請求本人償還其因處理事務所負之債務 (C)管理人得請求本人賠償自己因處理事務所受之損害 (D)管理人就管理事務範圍本人所受之損害,無過失時不負賠償之責 |
(D) |
21. |
甲欲將其A屋贈與乙,惟為避免繳交贈與稅,甲、乙雙方故意互為非真意的買賣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買賣契約無效 (B)贈與契約有效 (C)買賣契約涉及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D)甲、乙任何一方均得撤銷意思表示 |
(B) |
22. |
甲、乙為夫妻,甲失蹤多年且經法院死亡宣告判決確定後,乙、丙結婚,2年後,甲突然返家,若乙、丙均不知甲尚生存。乙與甲、丙之關係為何? (A)甲、乙為夫妻 (B)乙、丙為夫妻 (C)甲與乙,乙與丙均為夫妻 (D)甲與乙,乙與丙均非夫妻 |
(A) |
23. |
甲男19歲,乙女18歲,經雙方法定代理人同意後結婚。乙女與丙建設公司訂立買賣契約,向丙建設公司購買一棟房屋,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
(A) |
24. |
甲在乙之A地上蓋B屋,下列何者為B屋之所有權人? (A)甲 (B)乙 (C)甲、乙分別共有 (D)甲、乙公同共有 |
(D) |
25. |
下列有關住所、居所之敘述,何者正確? (A)法人沒有住所,只有居所 (B)每個人只能有一個意定住所與一個意定居所 (C)18歲以上之自然人即可自己設定住所 (D)因特定行為選定居所者,關於其行為,視為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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