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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財稅行政、法制、公平交易管理、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

科目:民法

一、甲向乙購買一筆土地,乙已經先將土地交付於甲占有使用,卻遲遲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嗣後,該筆土地突然遭政府徵收為都市計畫用地,確定無法轉移所有權。請問於此情形,乙以甲尚未支付買賣金為由,請求甲支付價金,有無理由?(25分)

【擬答】

乙請求甲支付買賣價金,為有理由。玆說明理由如下:

(一)題示甲向乙購買一筆土地,雙方訂立買賣契約(第345條)。買賣契約有效成立後,出賣人乙負有交付土地及移轉其所有權於甲之義務(第348條第1項),而甲則有支付約定價金之義務(第367條)。題示乙雖已交付土地於甲,但仍負移轉其所有權於甲之義務。

(二)題示該筆土地因政府徵收而無法移轉所有權於甲,客觀上應屬給付不能,且政府徵收之性質為公權力行為,故該給付不能乃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乙,依民法第225條第1項規定,乙免移轉土地所有權於甲之義務。

(三)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一方之給付全部不能者,他方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題示該筆土地係因政府徵收而無法移轉所有權於甲,故該給付不能應屬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所致,從而甲亦應免為支付價金之義務。惟民法第373條本文規定,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準此規定可知,買賣標的物交付後,如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時,該項損失應由買受人負擔,亦即買受人仍負支付價金之義務。

(四)按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係屬雙務契約危險負擔之一般規定,而第373條之危險負擔則屬特別規定,於買賣契約中應優先適用。準此而言,本題乙雖免給付義務,但土地既已交付甲占有中,則依民法第373條規定,甲仍負有支付價金之義務,從而乙仍得請求甲支付買賣價金。


二、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筆,各有三分之一的應有部分,甲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給丁,向丁借錢。其後,甲乙丙就該共有物進行協議分割,各自取得具體部分。請問:丁的抵押權究竟存在甲所分得之具體部分上,或是存在於分割前的整個共有物上?(25分)

【擬答】

丁不同意協議分割時,其抵押權仍存在於分割前的整個共有物上;丁同意協議分割時,其抵押權僅移存於甲所分得之具體部分上。玆說明理由如下:

(一)題示甲、乙、丙共有一筆土地,應有部分均等。甲將其對土地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丁(第758條、第860條),以擔保借款債務。按民法第819條第1項規定,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所謂自由處分,係指其處分不須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又所謂處分,學者通說認為係指物權處分而言,包括應有部分之讓與及設定負擔(釋字第141號解釋)。準此,依第819條第1項規定,甲將其對土地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丁之物權契約為有效,故丁取得對土地三分之一應有部分之抵押權。

(二)按民法第868條抵押權不可分性之規定,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其抵押權不因此受影響。又不動產協議分割時,於共有人辦理分割登記後(第758條)取得分得部分之單獨所有權,並向將來發生分割之效力(第824條之1第1項)。因此,以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者,抵押權亦不因共有物之分割而受影響(第824條之1第2項本文)。

(三)題示甲、乙、丙協議分割土地,約定各自取得具體部分,惟依上開規定可知,丁之抵押權仍不受影響,亦即丁之抵押權仍存在於分割前的整個共有物上(丁仍對甲、乙、丙各自取得之具體部分,享有三分之一應有部分之抵押權)。

(四)按民法第824條之1第2項但書及第1款規定,以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者,於協議分割時,如抵押權人同意分割,則其抵押權僅移存於抵押人所分得之部分。準此規定可知,丁若同意甲、乙、丙之協議分割時,則丁之抵押權僅移存於甲所分得之具體部分上


乙、測驗題部分:(50分)

(B)

1.

甲為其母乙與已婚丙所生之非婚生乙女。下列有關認領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丙已死亡,甲不得提起認領之訴 (B)丙有撫育之事實,視為認領

(C)丙之妻己,得拒絕認領 (D)丙之子庚,得拒絕認領

(B)

2.

下列何者,不屬於法定繼承人

(A)無自然血緣關係之養子女 (B)繼父或繼母

(C)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 (D)外祖父母

(D)

3.

下列關於夫妻日常家務代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A)夫妻互為代理人

(B)夫妻之一方濫用日常家務之代理權時,他方得限制之

(C)夫妻日常家務代理權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D)夫妻之一方應向法院提出聲請,始得限制他方之日常家務代理權

(B)

4.

甲為乙之繼母,扶養乙多年,直到乙生母死亡後,至乙成年後,始辦理收養,並改從甲之姓。乙之未成年子女丙之姓氏,該如何處理?

(A)仍維持原本姓氏

(B)改為從甲之姓氏

(C)於原姓氏外,另加入乙(從甲之姓)之姓氏

(D)甲、丙自行決定

(C)

5.

下列有關依法律行為之不動產物權變動之敘述,何者錯誤?

(A)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B)非經意思表示,不生效力

(C)非經交付不動產,不生效力 (D)非經作成書面,不生效力

(B)

6.

下列情形,何者無親屬關係?

(A)甲女與其夫之兄之妻

(B)甲女之生父死亡,甲女與其母再嫁之夫之子

(C)甲女之先生死亡後,甲女與其先生之母

(D)甲女與其堂姊之子

(A)

7.

甲將其所有之電腦寄放於乙處;乙未得甲之同意,即以甲之名義將該電腦出賣並移轉所有權給丙。下列有關甲、乙與丙間法律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A)若丙為善意,丙亦無善意取得之適用

(B)若丙為善意,丙得善意取得該電腦

(C)若甲同意乙之行為,丙得善意取得該電腦

(D)若甲不同意乙之行為,丙得善意取得該電腦

(D)

8.

下列何種權利,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

(A)留置權、地上權、不動產役權 (B)地上權、典權、不動產役權

(C)典權、留置權、農育權 (D)地上權、典權、農育權

(C)

9.

下列關於區分所有建物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A)專有部分不得共有 (B)就共同部分成立公同共有

(C)就專有部分得約定共用 (D)區分所有人得單獨移轉其對基地之應有部分

(C)

10.

甲將其所有之A地出賣給乙,乙付清價金後,甲交付A地給乙占有,然而未為所有權移轉之登記。15年後,乙對甲之移轉A地所有權之請求權罹於消滅時效。下列有關法律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A)因為甲仍是A地的所有人,因此得向乙請求返還A地之占有

(B)因為甲仍是A地的所有人,因此乙不得將A地賣給其他人

(C)如乙將A地交付給丙,甲不得向丙請求返還A地

(D)如乙將A地交付給丙,甲得向丙請求返還A地

(C)

11.

下列何者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A)抵押權設定後自抵押物分離,而得由抵押人收取之天然孳息

(B)抵押權設定後,抵押人就抵押物得收取之法定孳息

(C)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抵押權設定後附加於該建物而不具獨立性部分

(D)抵押權設定前,第三人就抵押物之從物取得之權利

 

(C)

12.

甲有A腳踏車,出借且交付於乙使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未經甲之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使用A腳踏車

(B)乙就A腳踏車負有保管義務

(C)乙未經甲之同意,出賣A腳踏車於他人者,該買賣契約效力未定

(D)縱A腳踏車有物之瑕疵,乙不得解除該使用借貸契約

(B)

13.

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逾約定期限始完成者,如當事人間契約未另有訂定,其法律效果為何?

(A)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瑕疵

(B)定作人得請求減少報酬

(C)縱工作於特定期限完成或交付為契約要素,定作人仍不得解除契約

(D)縱定作人於受領工作時不為保留,承攬人仍負遲延責任

(C)

14.

下列有關贈與之敘述,何者錯誤?

(A)經公證之贈與契約,即使未移轉於受贈人仍不得撤銷

(B)贈與人知其所贈與之物有瑕疵卻未告知受贈人,則受贈人因瑕疵所受之損害,得請求贈與人負賠償責任

(C)不得撤銷之贈與時,贈與人因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而致給付不能,仍應對受贈人負責

(D)贈與人未將贈與物之權利移轉於受贈人前,原則上得撤銷其贈與

(A)

15.

甲對乙有新臺幣100萬元之貨款債權,將該債權讓與給丙,關於債權讓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權讓與是處分行為 (B)債權不得自由讓與

(C)債權讓與是債權契約 (D)債權讓與即變更債權之性質

(D)

16.

關於債權人受領遲延之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務人僅就具體輕過失,負其責任

(B)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仍須支付利息

(C)債務人免為履行其原始給付義務

(D)債務人得請求債權人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

(B)

17.

下列何種法益受侵害時,被害人不得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A)在住宅區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

(B)子女因父母所傳家珍藏之名畫遭竊而精神痛苦

(C)父母因未成年子女遭人綁架勒贖而精神痛苦

(D)因旅遊業者之過失致旅客發生旅遊時間浪費之情事

(D)

18.

下列何者,非屬商品製造人責任之「責任主體」?

(A)商品加工業者 (B)商品設計業者 (C)商品輸入業者 (D)商品運輸業者

(B)

19.

18歲未婚之甲所為之下列行為,何者有效?

(A)擅自對好友免除債務 (B)以零用錢請女友吃套餐

(C)以10萬購得市價50萬之重型機車 (D)逕自丟棄其母所贈之名錶

(A)

20.

關於適法之正當無因管理,管理人與本人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管理人僅得請求本人償還必要費用

(B)管理人得請求本人償還其因處理事務所負之債務

(C)管理人得請求本人賠償自己因處理事務所受之損害

(D)管理人就管理事務範圍本人所受之損害,無過失時不負賠償之責

(D)

21.

甲欲將其A屋贈與乙,惟為避免繳交贈與稅,甲、乙雙方故意互為非真意的買賣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買賣契約無效 (B)贈與契約有效

(C)買賣契約涉及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D)甲、乙任何一方均得撤銷意思表示

(B)

22.

甲、乙為夫妻,甲失蹤多年且經法院死亡宣告判決確定後,乙、丙結婚,2年後,甲突然返家,若乙、丙均不知甲尚生存。乙與甲、丙之關係為何?

(A)甲、乙為夫妻 (B)乙、丙為夫妻

(C)甲與乙,乙與丙均為夫妻 (D)甲與乙,乙與丙均非夫妻

(A)

23.

甲男19歲,乙女18歲,經雙方法定代理人同意後結婚。乙女與丙建設公司訂立買賣契約,向丙建設公司購買一棟房屋,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A)

24.

甲在乙之A地上蓋B屋,下列何者為B屋之所有權人?

(A)甲 (B)乙 (C)甲、乙分別共有 (D)甲、乙公同共有

(D)

25.

下列有關住所、居所之敘述,何者正確?

(A)法人沒有住所,只有居所

(B)每個人只能有一個意定住所與一個意定居所

(C)18歲以上之自然人即可自己設定住所

(D)因特定行為選定居所者,關於其行為,視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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