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交通行政102年首度招考 必考四大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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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修正初考、高考三級暨普考考試規則

考試院院會7日通過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第3條附表之應試科目表(修正政風職系類科、增訂交通行政類科)、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4條附表三、附表四應試科目表(修正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類科)修正草案。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本次修正係應用人機關需要,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設「交通行政」類科,專業科目參照高普考相同類科及用人機關建議,列考「運輸學大意」及「交通行政大意」;另將安全職組「政風職系」修正為法務行政職組「廉政職系」,其應試科目「公務員法大意」之內容並增列考績、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附表「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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