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關院長中今(17)日於考試院記者會中表示,為改進警察人員考試制度,以拔擢適格專業人員從事治安維護工作,自100年開始實施警察特考及一般警察特考雙軌新制考試。關院長強調,雙軌制的目的不是要保障警校生,而是要使警校教育回歸正常,強化淘汰機制,同時也使一般生應考人因應試科目設計不同而更符實質的平等。

  關院長說明,考選部配合用人機關需求,規劃研擬「警察人員考試制度改進方案」,經考試院98年6月4日第11屆第37次會議審議通過。警察特考由警校生報考,現行基層警察特考增加三等考試,供一般教育體系畢業生報考,並自100年開始實施。考選部旋即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研議各項改進事宜。案經多方討論並獲致共識,研修警察特考及基層警察特考二項考試規則,於99年7月13日報請考試院審議,經考試院召開3次全院審查會完成審查,全案於99年9月9日第11屆第102次會議通過。

  關院長指出,新制主要修正重點為:

  一、考試名稱及考試等別:
警察特考維持設置二、三、四等考試;基層警察特考名稱修正為一般警察特考,並增加設置二、三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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