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選特二字第1021500319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應試科目「民事訴訟法」命題大綱。
公告事項:
一、旨揭應試科目命題大綱詳細內容詳見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應考人專區/命題大綱/公務人員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專技人員各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及參考用書(含海考細目表)項下。
二、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相關檔案
民事訴訟法--命題大綱(PDF)
民事訴訟法--命題大綱(WORD)
新聞來源:102.03.18考選部
民事訴訟法
適用考試名稱 | 適用考試類科 |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 司法官 |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 律師 | ||
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 一、探求立法意旨以解釋、適用及批判現行法之知識、能力 | ||
大綱內容 | |||
一、總則 | |||
二、第一審程序 | |||
三、上訴審程序、抗告程序、再審程序及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 |||
四、督促程序、保全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及家事事件程序 | |||
備註 |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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