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100年從業人員甄試」第一試筆試定於100年3月12日舉辮,報名期間自100年2月10日09:00至100年2月22日18:00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報名期間:100年2月10日09:00~2月22日18:00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後請儘速繳款,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測驗日期:100年3月12日(星期六)
分台北、台中、高雄3個考區同時辦理,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甄試方式
一、各職階人員之甄試分二試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
1.營運職: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各2科,共4科。科目內容詳請參閱第貳項。
2.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普通科目1科及專業科目2科,共3科。科目內容詳請參閱第貳項。
(二)第二試:口試、體能測驗。
1.營運職、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內勤人員採口試。
2.專業職(二)外勤人員採口試及體能測驗(搬運郵袋)。
二、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科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2倍之人數(不足5人者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


甄試資格條件、甄選職階、類科、筆試科目、工作地區(錄取分發區)及錄取名額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應試人員通過第一試,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填具「國籍具結書」)
(二)性別:不拘。
(三)兵役:男性應試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可於100年4月15日(含)前退伍;或停役者須於100年4月15日(含)前完成判定,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惟如獲錄取,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否則撤銷錄取資格。
(四)年齡:不限。(查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勞工年滿65歲,雇主得強制其退休) 
(五)學歷:需符合各職階甄選類科學歷條件,至遲應於100年4月15日(含)前取得相關學歷畢業證書。

甄選職階、類科、筆試科目、工作地區(錄取分發區)及錄取名額請參考

 

 

中華郵政100年從業人員甄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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