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佈日期:101/05/24
  • 發佈單位:秘書處公關科

 

考試院院會今(24)日通過心理測驗與體能測驗規則第1條、第7條修正草案。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基於憲法第7條禁止歧視、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6 項「保障婦女人身安全」、「舉重以明輕」之法理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 10 條「締約國對於母親於分娩前後相當期間應受特別保護」及100年立法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等規定,均涉及對於懷孕及分娩者應加以保護之人權事項,爰增列因懷孕或分娩前後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得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後,檢具公立醫院、教學醫院、直轄市及縣(市)衛生局所屬各鄉(鎮、市、區)衛生所、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由考選部審核後陳請該考試典試委員長同意後,保留該年筆試成績;並於下次相同考試類科舉行時免除第一試,逕行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之規定。 


◎ 國考體能測驗 懷孕可保留資格

【中央社╱台北24日電】

2012.05.24 03:19 pm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心理測驗與體能測驗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女性應考人因懷孕或分娩因素,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可申請保留當年考試筆試成績。

目前有加考體能測驗的國考包括,一般警察特考、調查人員特考、國安人員特考、鐵路特考、移民行政特考,估計每年報考的女性約2萬人;考選部官員指出,新修正規則將從今年6月舉辦的一般警察特考、鐵路特考開始適用

考試院指出,女性應考人因懷孕或分娩,無法參加體能測驗,嚴重影響應試權益,考試院因此修正心理測驗與體能測驗規則。

考試院說,修正規則增列「因懷孕或分娩前後,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得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後,檢具醫院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由考選部審核後,陳請典試委員長同意,得保留該年筆試成績,並於下次相同考試類科舉行時,免除第一試,逕行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

考選部長董保城表示,台灣在民國100年立法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等規定,再加上,少子化問題已構成國安問題,因此,增列相關規定,有其必要。

考選部指出,保留筆試成績者參加下次考試,仍以原保留年度同一考試類科的錄取標準,決定錄取與否,若通過考試,原則上採外加名額方式,以避免影響下次考試應考人的競爭基準與錄取機會

【2012/05/24 中央社】


◎ 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

  • 發佈日期:101/05/24
  • 發佈單位:秘書處公關科

 

考試院院會今(24)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第1條、第8條及第4條附表三、附表四、第6條附表七、附表八、附表九、第11條附表十之修正草案。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為配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8條規定,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第8條有關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法警類科之體格檢查規定,刪除「身高」、「體格指標」項目,並修正「聽力」項目之標準。

黃秘書長並表示,為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求與維護原住民族權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增訂三等、四等考試人事行政類科及五等考試交通行政、機械工程2類科。參照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擬訂三等、四等考試應考資格;並依用人機關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本考試特性意見擬訂三等、四等、五等考試應試科目。

黃秘書長另指出,為配合行政院組改,修正及格人員限制轉調機關(構)、學校一覽表,將行政院主計處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之機關名稱修改為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文化部,同時刪除行政院新聞局,另基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經常性業務與原住民族事務有直接明顯相關,爰將該總處列入。


◎ 考試院修正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等4項考試規則
  • 發佈日期:101/05/24
  • 發佈單位:秘書處公關科

 

考試院院會今(24)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規則」第1條、第7條、第12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考試規則」第1條、第6條、第11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等修正草案。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本4項考試規則之修正重點如下:

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體格檢查「精神病」項目

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考試規則,修正體格檢查「精神病」項目並刪除「辨色力」項目。

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刪除分定男女錄取名額規定,修正體格檢查標準「精神病」、「血壓」項目,並將「辨色力」項目修正為「無法辨識紅、黃、綠色」;「五官有嚴重畸形者」修正為「五官有嚴重損傷,經化妝、配戴輔具或其他方式仍無法修飾」;「雙下肢」項目修正為「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並修正第二試體能測驗及格標準為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

四、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增列四等及五等考試,並配合增訂第3條附表一、各等別考試應考資格、第5條附表二各等別應試科目、成績計算方式等相關規定;修正第6條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將三等考試調查工作組等6組別體格檢查項目之「辨色力」項目修正為「無法辨識紅、黃、綠色」,並將「五官有嚴重畸形者」修正為「五官有嚴重損傷,經化妝、配戴輔具或其他方式仍無法修飾」。


◎ 101年身心障礙人員特考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27名

  • 發佈日期:101/05/24
  • 發佈單位:秘書處公關科

 

考試院院會今(24)日決定,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27名。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各類科,前經公告暫定需用名額313名,茲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請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27名(三等考試9名、四等考試14名、五等考試4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本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340名(其中三等考試99名、四等考試134名、五等考試107名)。


◎更多考試新聞請看 保成補習班>最新考情


詢問最新考情說明會速洽保成櫃台服務人員:02-23317517;02-23317518

或者http://goo.gl/fN8Ea 留下您的資料,保成服務人員將與您聯繫!


 

arrow
arrow

    保成補習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