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24)日召開2場公聽會研商「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草案」。上午場為財政部、法務部等政府部門,下午則邀請銀行、證券、期貨等8家金融產業相關公會,投保中心和保發中心,以及林全 、曾宛如和林繼恆3位學者,從產學角度探討。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該法參考英國最新作法,把金融交易爭議處理提升法律位階,類似證券投資人暨期貨投資人法護法。由於主要條文重心在「消費爭議處理」篇章,拘束對象為金融機構別,因涉及證券、銀行、保險等不同行業的差異性質,未來的爭議處理主體將由「評議委員會」組成,評議委員成員數在9-21人,避免單一個人對爭議案進行判定。(陳碧芬)

  • 2010-11-24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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