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四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類科部分)」、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類科部分)」及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第三條附表「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應試科目表(政風科別部分)」修正草案

內容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選高二字第1011400256號

主旨: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四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類科部分)」、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類科部分)」及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第三條附表「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應試科目表(政風科別部分)」等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考選部。

二、修正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

三、旨揭修正草案對照表,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民國101年4月27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二科表示意見(傳真號碼:02-22366540,電子郵件帳號:000400@mail.moex.gov.tw,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四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類科部分)」、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類科部分)」及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第三條附表「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應試科目表(政風科別部分)」修正草案預告表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四條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類科部分)」修正草案對照表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四條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類科部分)」修正草案對照表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第三條附表「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應試科目表(政風科別部分)」修正草案對照表

新聞來源:101.04.21 考選部


◎廉政官遴選 廉政署:目前運作無礙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2.04.16 03:05 pm

考試院認為廉政官行動辦案、鑑識能力不足,建議廉政署廉政官的考選改成特考制,廉政署官員指出,廉政官的遴選是從有執法經驗的人中挑出的,本身有一定辦案程度,鑑識能力部分近期已補強科技人才,運作情形並無障礙。

廉政署官員說,廉政官晉用分外補及內升兩種,外補選才是從檢察事務官、警務人員、調查局調查官及消防人員挑選,內升部分是以原本的政風人員為主,現役廉政官大部分也是特考及格,偵查能力沒有重大問題。

廉政署官員指出,警察辦刑案要面對暴力犯罪或與黑道糾纏,調查官緝毒時,也要面對可能擁槍自重的疑犯,因此戰技體能是重要的一環,廉政官主要打擊犯罪的對象是公務員,屬於白領犯罪,體能並非現階段辦案的重點考量。

廉政署官員表示,廉政署雖是司法警察的一種,但沒有佩槍,辦案倚重的是執法技巧,目前廉政官有些是從地方特考、高考及格轉任,在正式執法前,都必須接受專業的肅貪訓練,通過訓練者,其實即具備一定的偵查能力。

至於被指鑑識能力不足部分,官員表示,為補強整體辦案能力,近期以外補方式延攬刑事警察局具有科技犯罪防制專才的警官加入肅貪團隊,且如有必要,還會透過行政協調請其他辦案機關協查。

【2012/04/16 聯合晚報】

新聞來源:101.04.16 聯合新聞網


◎ 廉政官招考 換湯不換藥?

【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

2012.04.16 03:05 pm

法務部廉政署成立後,主要是從事肅貪工作,須具備調查、跟監能力,但今年7月首度招考的廉政人員,考試科目與過去政風人員的高考相同,不像調查局是採取特考形式,可能無法找到能執行反貪任務的廉政人員,只會內勤作業。考試院官員建議,未來應改採特考

考試委員蔡良文說,相關議題可再進一步研究討論,未來廉政職系及格人員應強化有關廉政職能方面的培訓。

為完成馬英九總統肅貪、反貪的競選承諾,法務部廉政署去年7月正式掛牌,網羅調查局、政風室、警察單位等菁英加入,主要辦理防貪、反貪、肅貪業務,馬總統在成立大會要求,面對公務員弊案偵辦到底,掌握足夠證據,以提高定罪率。

今年考試院為配合廉政署需用的名額,將在7月辦理首次的廉政人員考試,考試院官員發現,應試科目與過去招考政風職系人員完全相同,缺乏檢測廉政職系人員所需具備的調查、鑑識、情蒐能力,無法鑑別新任廉政人員與過去政風人員的差異外,使得廉政人員能否發揮作用,產生爭議

考試院官員舉例,像是法務部調查局人員考試時,都還有進行體能測驗,但廉政人員卻只有筆試。

蔡良文指出,不論行政或技術類應考合格的晉用人員,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都會先進行約五周的基礎培訓課程,各單位會依其所需人才的實務需要,自行辦理訓練內容。首度辦理的廉政人員考試內容可能無法有效鑑別,他說,應強化有關廉政職能方面的培訓。

蔡良文說,目前法務部與廉政署已規畫對未來新進人員進行約九周實務訓練課程。至於未來廉政人員招考時是否應增加考科,或改採特考方式辦理,可再進一步研究討論。

【2012/04/16 聯合晚報】

新聞來源:101.04.16聯合新聞網


詢問最新考情說明會速洽保成櫃台服務人員:02-23317517;02-23317518

或者http://goo.gl/fN8Ea 留下您的資料,保成服務人員將與您聯繫!


 

arrow
arrow

    保成補習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