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即時報導】

2011.09.28 09:25 pm

司法院長賴浩敏今天核派台灣高等法院庭長呂太郎為司法人員研習所所長,原所長陳碧玉,將於10月1日就任大法官。

呂太郎為司法官訓練所第24期結業,52歲,曾任司法院人事處處長、南投地院院長、高院法官、今年1月派高院庭長。

【中央社台北28日電】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今天表示,新任司法人員研習所長將由現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呂太郎接任,未來司法院將研議設立「法官學院」,讓法官、檢察官培訓改採審檢分訓制度。

林錦芳表示,由於現任司法人員研習所長陳碧玉將就任大法官,新任所長人事案擬由現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呂太郎接任,今天送交司法院長賴浩敏簽核獲准,呂太郎將於10月1日正式上任。

呂太郎為中興大學法律系、法律研究所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3期,先後任職台中、彰化地院法官、司法院人事處長、南投地院院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專攻民事訴訟法,曾在台中地院發起「箱子給院長,獨立還法官」,人稱司法改革健將。

林錦芳指出,選任呂太郎擔任所長的原因在於,呂太郎當年規劃司法人員研習所成效佳,且呂太郎審判與行政歷練豐富,司法院一致認為他是適任人選,將於下週舉辦交接典禮。

一名高院法官認為,呂太郎在法界風評很好,此人事案展現司法改革的決心,司法研習所未來運作將牽涉法官進用,相信呂太郎發揮所長,培育優秀法官;地院法官認為,無論呂太郎是否為改革派,呂太郎平日出書、講課,具有教育熱忱,相當適合擔任所長。

另外,林錦芳表示,現行法官、檢察官經考試錄取後,由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合併訓練,導致民眾混淆審檢角色,為落實審檢分立原則,司法院將研議設立法官教育訓練的專職機構「法官學院」,推動法官、檢察官教育採審檢分訓制度。

林錦芳預告,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辦公廳舍將於民國103年初完工,屆時考試院103年也將實施法官、檢察官、律師三合一考試。

對於司法院未來將推動審檢分訓,法界人士稱,民眾在乎的是法官、檢察官辦案品質,而非審檢有無分開訓練;資深檢察官指出,審檢職責在刑事訴訟程序上相互影響,法官若連檢察官如何相驗死者、蒐集證據都不知道,又要如何審理,對分訓保持觀望態度。

【2011/09/28 聯合報】

新聞來源:100.09.28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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