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第11屆第150次會議8月18日審議通過「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決定增額錄取人數方式與程序處理原則」修正案(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授權分發機關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針對公務人員高普考試重複錄取造成普考近500個原公告職缺無人報到情形,運用增額錄取名額儘速補足人力。

考選部賴部長峰偉表示,自85年起,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每年榜示時,均有增額錄取列冊候用人員,考試院院會今天修正通過增額錄取處理要點,主要重點在於參考97年普考22類科增加增額錄取名額之經驗,放寬提報增額錄取列冊候用人數不得超過正額錄取名額50%的限制。今後分發機關可以根據前3年各類科重複錄取人數,估算當年普考同時錄取高考三級人數,提報增額錄取名額,同時不受比例限制,以實質補足用人機關提報且對外公告之職缺,解決我國自39年開始定期舉辦高普考試後,每年重複錄取現象以致最近每年約500個普考職缺無人可用之嚴重問題。

考選部表示,今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目前尚在閱卷期間,預定9月23日放榜,本案經院會同時確認會議紀錄,考選部將立即函送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等相關機關,讓分發機關和用人機關能透過此項機制,自行考量是否補足原公告職缺所需用之人力,考選部將專案提報考試院會議決定是否照列所提名額。

今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2,180人(高考三級1,361人、普考819人),分發機關在典試委員會第2次會議1個月前可提報增列需用名額。除了前揭需用名額以內之正額錄取人員外,依照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條規定,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用。增額錄取人員於下次該項考試放榜之日前未獲分發任用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考選部賴部長峰偉同時表示,依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第3條規定,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未達50分者,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特定科目未達規定最低分數者,均不予錄取。為維持錄取人員之素質,本案雖然放寬增額錄取名額之比例限制,惟如應考人成績未達上述標準,考選部仍將秉持寧缺勿濫原則,不予足額錄取。

根據統計,97年高考三級錄取2,459人,普考錄取1,628人,兩項考試重複錄取582人(占普考錄取人數35.75%)。98年高考三級錄取2,166人,普考錄取1,257人,兩項考試重複錄取441人(占普考錄取人數35.08%)。99年高考三級錄取2,065人,普考錄取1,291人,兩項考試重複錄取456人(占普考錄取人數35.32%)。

新聞來源:100.08.18考選部

 


 

◎ 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

考試院院會今(18)日通過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決定增額錄取人數方式與程序處理原則修正草案,並修正名稱為「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決定增額錄取人數方式與程序處理原則,自民國95年訂定實施5年多來,對於維護國家考試公平性、適時補充機關人力有相當大的助益。本次修正係為解決高普考試同時錄取問題及兼顧機關用人需要。

  黃秘書長進一步說明,修正後的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明定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以不超過各該錄取分發區、該類科(組)正額錄取名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但為避免因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同類科(組)的應考人同時錄取,造成普通考試用人機關部分職缺無法補足人力,乃增訂分發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時,參酌最近3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同時錄取人數計算,加計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名額後,不受上述不超過正額錄取名額百分之五十的限制

新聞來源:100.08.18考試院

 


 

◎ 今年起 普考備取名額增500個

011年08月18日14:26 蘋果即時

由於每年高普考重榜人數太多,導致普考常無法補足人力,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最快今年起,普考將可再增加約500名備取名額, 總備取數約會在800至900個左右。
考選部高考司司長黃慶章說,過去備取名額上限為正取名額的50%,主要是為了填補考生因當兵、受訓未過等各種狀況產生的缺額, 但因高普考重榜人數眾多,近3年平均約有500名重榜,因此決定修法放寬普考備取名額,備取者在1年內都有機會遞補錄取,但備取資格到隔年高普考放榜後失效。

新聞來源:100.08.18蘋果日報

 


◎ 普考備取名額 今年可望突破800

 

〔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今年普考錄取名額,除正額錄取名額外,備取(增額錄取)名額可望較往年多出500個。
考試院院會今天上午審議修正通過「公務人員考是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針對往前高普考試,因重榜率高,造成普考每年都高達500個原公告職缺沒有人報到的情況,今年開始將參酌近3年高普考重複錄取人數計算,增加普考備取(增額錄取)名額,讓往年平均只備取(增額錄取)3至400人的錄取名額,今年開始將可望再增500個名額。
考選部長賴峰偉表示,依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第三條規定,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未達50分者,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特定科目未達規定最低分數者,均不予錄取。往後雖放寬備取名額的比例限制,但如果應考人成績未達上述標準,還是不予錄取。

新聞來源:100.08.18 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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