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覺得,行政法的選擇題很難準備?你是否想過,其實你並沒有真的搞懂每一則選擇題的重點?難道就像別人一樣,傻傻讀,然後傻傻上考場嗎?別擔心,就讓「行政法王道系列–選擇題五力提升」幫助你!


第七十五題

法律授權經濟部訂定法規命令,經濟部遲未訂定,影響人民之權益,某乙檢具相關資料,附具理由以書面向內政部請求擬定,下列內政部之回覆內容,何者符合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A)法規命令之訂定專屬行政機關之權限,乙無權提出建議

(B)法律並未授權內政部訂定,其已將提議內容移送經濟部

(C)乙所提議事項,經內政部審查後發現超出法律授權範圍,不得以法規命令定之

(D)內政部轉達經濟部之意見,表示該法規命令並無擬定之必要


本題略有難度,是一則相當好而且新穎的考題。依據筆者的解析,本題涉及行程法第152條及第153條等規定。考生首先對於這兩則條文必須有所記憶與理解。其次是對於題示「經濟部遲未訂定,可是人民卻向內政部請求擬定」,與行程法第153條第1款規定聯結。最後則是綜合歸納上述爭點以及判斷正解。


第七十六題

下列何者得以自己名義作成行政處分?

(A)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B)新竹市政府地政處

(C)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 (D)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


本題名為行政處分,實際上是在測驗考生對於實務上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會否區別。一般而言,地方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通常名稱紊亂、區別不易,但直轄市之局、處則必為行政機關。本題需要考生對於行政機關的理解與對實務的聯結。

 

詳細解析 請看國考專門店 行政法王道系列–選擇題五力提升-第三十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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