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第五條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表頭欄及第一試部分)」修正草案

主旨: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第五條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表頭欄及第一試部分)」修正草案,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 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公告事項:
一:擬訂機關:考選部。
二:擬訂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
三:旨揭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對照表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四:任何人得於102年3月28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特種考試司(地址: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電子郵件:000437@mail.moex.gov.tw)表示意見。

相關檔案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第五條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預告表
第五條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表頭欄及第一試部分)修正草案對照表

新聞來源:102.03.23 考選部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表頭欄及第一試部分)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壹、本表三等考試調查工作組專業科目六、外國文,視任用需要選擇舉行,並依不同語文分定錄取名額,於考試時公告之。
貳、各等別普通科目:
一、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測驗各占百分之二十,考試時間為二小時。
※(二)綜合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各占百分之十,英文占百分之四十,考試時間為一小時。
二、五等考試:
※(一)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為一小時。
※(二)公民與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占分比重為公民占百分之七十,英文占百分之三十,考試時間為一小時。
參、各等別專業科目:
一、三等考試:
調查工作組第一試專業科目六、外國文(◎英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各占百分之五十);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均為二小時。
二、四等考試: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為一小時;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各占百分之五十;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均為一小時三十分。
三、五等考試: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為一小時。

壹、本表三等考試調查工作組專業科目六、外國文,視任用需要選擇舉行,並依不同語文分定錄取名額,於考試時公告之。
貳、各等別普通科目:
一、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測驗各占百分之二十,考試時間為二小時。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各占百分之三十,英文占百分之四十,考試時間為一小時。
二、五等考試:
※(一)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為一小時。
※(二)公民與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占分比重為公民占百分之七十,英文占百分之三十,考試時間為一小時。
參、各等別專業科目:
一、三等考試:
調查工作組第一試專業科目六、外國文(◎英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各占百分之五十);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均為二小時。
二、四等考試: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為一小時;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各占百分之五十;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均為一小時三十分。
三、五等考試: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為一小時。

一、依一0一年十月十一日考試院第十一屆第二0八次會議臨時報告,為因應兩岸互動交流頻繁,對涉及大陸事務相關人員之考試取才,如執行兩岸犯罪偵查之調查特考,建議將「兩岸關係」納入其普通科目應試,爰配合將「兩岸關係」納入本項考試三等、四等考試普通科目列考範圍,並修正普通科目名稱。至五等考試部分,所適用之「公民」科目命題大綱已列有「兩岸關係」,爰維持現行科目名稱
二、因應近年以土耳其為中心之土耳其語族系區域地位漸趨突出,對其涉外事務增加,爰配合用人機關需求,於外國文科目中加列土耳其文。
三、因應環境變遷及法務部調查局工作任務需要,爰配合修正各等別部分組別應試科目,以符合用人機關工作需求。


等別

試別

職組

職系

組別

應試科目

職組

職系

組別

應試科目

三等考試

第一試

安全

安全保防

調



三、社會學
四、政治學
五、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六、外國文(◎英文、日文、德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法文、俄文、韓文、土耳其文

安全

安全保防

調



三、社會學
四、政治學
五、刑法總則
六、外國文(◎英文、日文、德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法文、俄文、韓文)

三等考試

第一試

安全

安全保防

法律實務組

三、刑法
四、刑事訴訟法
五、行政法
六、商事法

安全

安全保防

法律實務組

三、刑法
四、刑事訴訟法
五、行政法
六、商事法

 

財經實務組

三、經濟學
四、財務管理
五、中級會計學
六、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財經實務組

三、經濟學
四、財務管理
五、貨幣銀行學
六、稅務法規

化學鑑識組

三、生物化學
四、有機化學
五、分析化學
六、儀器分析

化學鑑識組

三、生物化學
四、有機化學
五、分析化學
六、儀器分析

醫學鑑識組

三、生物化學
四、有機化學
五、分子生物學
六、遺傳學

醫學鑑識組

三、生物化學
四、有機化學
五、分子生物學
六、遺傳學

電子科學組

三、電子學與電路學
四、計算機概論
五、工程數學
六、通信與系統

電子科學組

三、電子電路學
四、計算機概論
五、工程數學
六、通信與系統

資訊科學組

三、系統分析與設計
四、資料庫
五、電腦網路
六、資訊安全實務

資訊科學組

三、系統分析與設計
四、資料庫
五、電腦網路
六、系統程式

營繕工程組

三、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
四、營建法規
五、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
六、政府採購法

營繕工程組

三、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
四、結構設計(包括鋼筋混泥土設計與鋼結構設計)
五、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
六、政府採購法

四等考試

第一試

安全

安全保防

調



三、社會學概要
四、政治學概要
五、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安全

安全保防

調



三、社會學概要
四、政治學概要
五、刑法總則概要

法律實務組

三、刑法概要
四、刑事訴訟法概要
※五、行政法概要

法律實務組

三、刑法概要
四、刑事訴訟法概要
※五、行政法概要

四等考試

第一試

安全

安全保防

財經實務組

三、經濟學概要
四、財務管理概要
◎五、會計學概要

安全

安全保防

財經實務組

三、經濟學概要
四、財務管理概要
◎五、稅務法規概要

 

化學鑑識組

三、生物化學概要
四、分析化學概要
五、儀器分析概要

化學鑑識組

三、生物化學概要
四、分析化學概要
五、儀器分析概要

醫學鑑識組

三、生物化學概要
四、分子生物學概要
五、遺傳學概要

醫學鑑識組

三、生物化學概要
四、分子生物學概要
五、遺傳學概要

電子科學組

三、電子學與電路學概要
四、計算機概要
五、通信與系統概要

電子科學組

三、電子電路學概要
四、計算機概要
五、通信與系統概要

資訊科學組

三、系統分析與設計概要
四、資料庫用概要
五、電腦網路概要

資訊科學組

三、系統分析與設計概要
四、資料庫用概要
五、電腦網路概要

營繕工程組

三、結構分析概要
四、施工法概要
五、政府採購法概要

營繕工程組

三、結構分析與設計概要
四、施工法概要
五、政府採購法概要

五等考試

第一試

安全

安全保防

調查工作組

※三、政治學大意
※四、法學大意

安全

安全保防

調查工作組

※三、政治學大意
※四、法學大意

財經實務組

※三、會計學大意
※四、經濟學大意

財經實務組

※三、會計學大意
※四、稅務法規大意

電子科學組

※三、基本電學大意
※四、通信與系統大意

電子科學組

※三、基本電學大意
※四、通信與系統大意

資訊科學組

※三、計算機大意
※四、資料處理大意

資訊科學組

※三、計算機大意
※四、資料處理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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