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日電)考試院公務人員保訓會正在開發公務人員專屬的人格測驗量表,希望運用在公務員選才、培訓、任用;有考試委員提醒,不能太冒進,也不能濫用或誤用人格測驗。

保訓會從民國99年開始進行一項5年的委託研究案,研發人格測驗在國家培訓、任用、選才的運用及發展。保訓會今天向考試院會報告初步的研究成果。

這份研究報告指出,參酌國內外相關資料、召開焦點團體座談後,確認高階文官應具備的人格特質為「嚴謹性、情緒穩定性、友善性、使命感、領導性及創新學習」等6個構面,編出60題的正式量表。

保訓會表示,委託研究團隊向簡任、薦任、委任、主管與非主管等不同類別公務員,發出1207份問卷,回收有效樣本781份,進一步檢測分析認定信度、效度良好,量表具高度實務應用價值。

保訓會指出,這份研究建議國考將人格測驗納為基本選才工具之一,並進一步建立公務人員常模,設立分數門檻,如果得分低於此門檻,就不予錄取;人員拔擢陞遷,以人格量表做為其中的指標;新進錄取人員培訓,也參考這6個人格構面,客製化訓練課程。

保訓會這項報告案,在考試院會引起熱烈討論。有考試委員認為,以人格測驗分數做為錄取與否的標準,「太冒進」,人格測驗雖然很有用,但並非萬能,不能誤用、濫用人格測驗,否則會變成「無用」。

也有考試委員認為,「這條路一定要走」,企業界可以做,為何政府機構不能;還有考試委員認為,人格測驗用在培訓上沒問題,但要用在篩選、陞遷上,仍有一大段距離。

保訓會官員受訪指出,考試委員的意見都會納入參考,而這是5年期的委託研究案,未來除了要建立公務員常模資料庫,也要建立人格測驗的題庫,如果可行,考選部擬從高考一級開始試辦人格測驗。1010202

新聞來源:101.02.03中央通訊社


◎ 人格測驗納入國考 試委憂濫用

 

作者: 曾薏蘋╱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曾薏蘋╱台北報導】

公務人員保訓會委託研究報告建議,應將人格測驗納入國家考試及公務員選才標準,在公務員拔擢與升遷前,參考人格量表作為錄用及評定依據,達到讓公務員適才適所的目標。不過昨天在考試院會,引發考試委員兩極化意見,有人擔心人格測驗一旦遭濫用、誤用,到最後就變成「沒有用」。

保訓會官員表示,考試委員的意見都會納入參考,未來若可行,考選部也同意,高考一級即可率先試辦,把人格測驗納入考試範圍,保訓會也將針對不同的公務員設計出專屬的生涯規劃。

為了因應未來公務員考試將人格測驗納入國考範圍,保訓會正設計開發公務人員專屬的人格測驗量表,去年開始委託相關研究,針對簡任、薦任、委任、主管與非主管等不同類別公務員,發出一千二百多份問卷,進一步檢測分析認定,人格測驗量表比面試更具高度實務應用價值。

研究報告顯示,高階文官應具備的人格特質為「嚴謹性、情緒穩定性、友善性、使命感、領導性及創新學習」等六個構面,依此設計出量表,並建議國考將人格測驗納為基本選才工具之一,進一步設立門檻,如果得分低於門檻,就不予錄取,而人員拔擢陞遷,以人格量表做為其中的指標之一,新進錄取人員培訓,也可參考這六個人格構面,設計客製化訓練課程。

不過這項研究報告,昨天在考試院會引發考試委員兩極化反應。據轉述,考試委員法官出身的李雅鋒舉自己為例說,她當法官時,審理一宗監護權官司,其中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陳述時,聲淚俱下,她也跟著忍不住流淚,結果另一方當事人認為,法官情緒竟然隨著另一名當事人起伏,顯然已經偏頗,當場要求換法官。以這樣的反例,李雅鋒後來當家事庭長時,就要求法官要測驗人格特質。

不過,有考試委員則認為,人格測驗有如「X光」,會看的太透徹;有人則說,「這條路一定要走」,企業界可以做,為何政府機構不能?不過有考試委員認為,人格測驗分數做為錄取與否的標準,實在太冒進,雖然很有用,但並非萬能;用在培訓上沒問題,但要用在篩選、陞遷上,還有一大段距離。

新聞來源:101.02.03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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