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今(13)日審議通過銓敘部、考選部函陳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以下簡稱本表)修正草案,近日將由銓敘部、考選部會銜發布。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銓敘部依考選部最近3年(即97年至99年)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不足額類科人數統計表,及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填復之需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調查表等資料,經研議並依94年修正本表時考試院審查會決議「一專技人員考試類科適用一職系」的原則,審慎檢討,今日院會同意增刪本表原列部分考試類科得適用之職系,修正後考試類科由23個增加為27個;另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排列順序重新調整本表考試類科得適用職系之排序。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列水利技師及水利工程技師考試類科得適用水利工程職系。
  (二)增列水土保持技師考試類科得適用水土保持工程職系。
  (三)增列漁撈技師、水產技師及水產養殖技師考試類科得適用水產技術職系。
  (四)刪除林業技師及森林技師考試類科得適用林業技術職系。
  (五)附則五有關1年轉任限制規定,予以照列。

新聞來源:100.10.13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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