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8/20 22:16  

反觀國內,也擔心法官錯判,造成冤獄,目前司法院規劃,最快在民國102年,民眾有機會到法院參與審判,不過,目前只能表達意見,沒有決定權,這也引起法界人士的抨擊,認為人民參與審判沒有決定權,那跟到法院旁聽沒兩樣

為了避免再有恐龍法官做出與民意有極大落差的判決,司法院研擬開放民眾進入法院觀審,只要年滿23歲,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就可能進入法院參與審判,但只能表達意見,沒有決定權。

司改會認為,應該將觀審制改為參審制或陪審制,讓人民的意見具有決定權,研擬中觀審充其量只像是到法院旁聽而已。目前全世界有七、八十個國家都有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鄰近的日本努力了將近十年,才終於在2009年5月,開始實施裁判員制度。而司法院上個月26號剛通過人民觀審制度研議案,最快將在102年在士林、嘉義地院試辦,台北律師公會認為太倉促

法界認為,人民參審是世界潮流,呼籲司法院,應先做好相關細節配套,才能事半功倍。

記者 林欣儀 許政俊 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100.08.20公共電視(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20/51/2x8y2.html)

 


◎ 反對觀審制 法界批決策粗暴

  • 2011-08-21
  • 中國時報
  • 【陳志賢/台北報導】

     律師團體與司改會昨日痛斥司法院積極推動的人民觀審制,直指司法院決策粗暴、粗糙,「觀審等於參觀審判」、「觀審等於官審」,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更反對觀審制以本刑死刑、無期徒刑的重罪試行,強調這對當事人權益會造成重大影響。

台北、宜蘭、花蓮、桃園、新竹的律師公會,昨日與司改會共同舉辦「揭開觀審制的面紗」座談會。與會者發表聯合聲明,批評司法院推動的觀審制「表意而不表決」,不但讓觀審員成為法官背書工具,亦有違憲之虞,請「司法院放下權力傲慢,真正傾聽人民聲音」,切勿倉卒立法。

     律師羅秉成與林峰正一樣反對觀審制以本刑死刑、無期徒刑的重罪試行。羅指出,重罪案件太複雜,從重罪試行是否會有「小孩開大車」疑慮,建議應從輕罪做起,否則對觀審員而言太沉重。

     律師尤伯祥認為,司法院只想拿人民為法官的清廉背書,人民淪為挽救司法信譽的工具,觀審員不能閱卷,也沒訊問權,資訊不對等,要怎麼參與?

     聲明指出,司法院宣布選擇嘉義及士林地院試辦「表意而不表決」的觀審制,粗暴、粗糙的決策過程,赤裸裸地呈現專業傲慢,再度對人民不尊重、不信任。

     觀審員表意而不表決,豈能制衡法官?觀審員在資訊不對稱下共同審判、評議,正好給法官左右觀審員意見的絕佳機會,只是假人民之名,讓法官實際主導的判決逃避外界批判。觀審員淪為法官背書的工具。司法院不願將審判權還給人民,卻又想要利用觀審搪塞人民參與審判的要求,反而製造了「表意而不表決」的違憲產物。

     聲明呼籲,司法院切勿倉卒立法。請司法院放下權力的傲慢,真正傾聽人民的聲音,博採眾議,廣納雅言,為百年大計。

新聞來源:100.08.21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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