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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廣新聞/黃悅嬌】

針對媒體報導五都改制後,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的區長無法可管,內政部表示,區長屬於廣義的公務人員,仍受公務員懲戒法、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規範,五都區長只要違反規定,可依相關規定進行懲處。直轄市政府也可以本於權責訂定相關考核辦法,來督導區長推動各項施政及請假等事宜。

日前由於新北市五股區區長張當木、中和區區長邱垂益二人,提出休假並赴大陸地區參訪的申請沒有獲准,仍逕赴大陸地區,新北市市政府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監察院懲戒。經監察院調查,認為兩人所涉情節尚未達到應予彈劾移付懲戒的程度,宜由新北市政府本於監督權責自行議處,並請內政部邀集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研商適切的因應措施。

新聞來源:100.06.20中時電子報


◎ 鄉鎮市長轉區長 內政部:屬「廣義」公務員 【2011/6/20 21:32】

〔本報訊〕五都去年改制,五都內原本的民選鄉鎮長有44人轉任區長後,卻因不適用於公務員考績法,導致直轄市長沒有法律依據對這44名區長進行管理,監察院也只能要求內政部改善,不過,內政部最新解讀,認為區長屬於「廣義的公務員」,希望市府處理。

媒體報導,新北市五股區長張當木和中和區長邱垂益今年2月時,分別向市府請假至中國,卻在未獲同意下逕自成行,新北市府依照公務人員服務法將2人移送監察院,但被退回,因為監察院認為新北市府應對2人「行政議處」,不該送監察院;新北市府對此也感到非常苦惱,內政部民政司則認為2人屬「廣義的公務員」,認為新北市府應依差勤規定將2人做曠職處理,民政局將再會簽人事、法制單位,再決定如何處理。

台中市也表示,目前共有12名區長以機要職任用,屬政務人員,一樣不受公務人員考績法所管,所以台中市府也無法對這12名區長打考績或進行獎懲,這12 名區長4年內也難以調動職務。高雄市同樣有12名由鄉鎮市長轉任機要區長,不過這些區長截至目前為止還仍按公務員法行事。

新聞來源:100.06.20 自由電子報

 


◎ 五都區長無法可管? 仍屬廣義公務員

【聯合晚報╱記者黃福其、楊濡嘉、洪敬浤/連線報導】

2011.06.20 02:59 pm

五都改制後,五都內原本的民選鄉鎮長,有44人依地制法轉任區長,由於部分區長言行引起爭議,不但市府管不動,連監察院都說區長屬機要職,無法可管,只能要求內政部改善。

新北市 2區長請假未准 逕自赴陸

新北市五股區長張當木、中和區長邱垂益,今年2月間分別向市府請假欲赴大陸,在未獲同意下,仍逕自成行。市府將兩人依公務人員服務法「廢弛職務」移送監察院,若調查屬實再移送司法院公懲會懲誡。不過監察院認為此事不應移送監察院,要市府「行政議處」,令市府相當傷腦筋。

據悉,市府民政局打算予以告誡,但因此事已成被市議員盯上的「政治事件」,市府也擔心在市議會過不了關,目前尚未決定如何處理。

移送監院被退回 市府傷腦筋

新市府民政局表示,張、邱是依地制法規定,參照政務人員轉任區長,人事單位認為不具公務人員資格,因此不符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才決定送監察院調查懲處,不料被打回票。目前內政部民政司認為兩人屬「廣義的公務員」,希望市府依差勤規定認定曠職處理,民政局將再會簽人事、法制單位,再決定如何處理。

但市府也表明,兩人因從民選首長轉任區長,對相當法規不夠嫻熟,因此只比照過去鄉鎮市長請假只要「核備」即可的方式處理,市府確有宣導不足,已準備在8月1日針對區長舉辦法規講習,盼監察院對兩人從寬處理。

中市12名區長 四年無法調動職務

台中市民政局長王秋冬說,五都改制時,原本的民選鄉鎮長,只要任期未滿、尚可競選連任的,除非放棄,否則一律可轉任直轄市區長,市長不接受也不行,區長以四年一任為限,台中市共有12名區長以機要職任用,屬政務人員,不受公務員考績法,無法像一般區長打考績或獎懲,這四年也無法調動其職務。

王秋冬說,這些機要區長都有民選實力,能獲得選民信賴,自然有其實力,市長胡志強也定期與區長座談,協助解決地方問題,他相信區長們會盡力服務。至於言行引起側目的,台中市較少。

高市區長 皆按公務員法行事

高雄市目前的區長中,有12位是由原來高雄縣鄉鎮市長轉任機要區長,這些區長到目前為止都按市府和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行事。

從縣市合併至今,區長「個人行為」只有日前部分機要任命區長到大陸訪問,訪問之前民政局向要前往的區長表達「關切」,請區長要按規定向市府、議會請假,區長也都依規定辦理。

2011/06/20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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