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警察專科學校專科員警班招生複試的口試標準規定,要求不能有麻面、黑痣疤痕或胎記超過兩公分,外界質疑涉及歧視。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表示,由於警察考試入學就等於就業,此案確實有就業歧視的問題,已經請地方政府調查中,一旦確定違法,依法可處新台幣三十萬到一百五十萬元罰鍰。

警察專科學校招生考試的口試標準惹爭議,昨天也成為立委質詢的焦點。國民黨立委鄭麗文表示,警察不能帶頭違法,警專招生考試這樣的標準已經是一種歧視,根本不合時宜,就像以前銀行要求女性行員一定要穿裙子一樣。

王如玄也強調,入學歧視是否等於就業歧視,要看入學與就業之間關聯性到底有多強,如果一入學就保證將來可以找到工作,像警察考試入學等於就業,就確實有就業歧視的問題。

王如玄也說,所有招考人員的限制,一定要與工作有密切關聯,臉上有胎記有疤痕,與工作並無關聯,做這樣的限制,就是就業歧視。目前此案勞委會已經行文給地方政府去查,一旦確定違法,將依法處罰。

100.05.19 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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