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昨天作出第六八二號解釋,宣告考試院就中醫師特考所作的特別規定合憲,超過兩萬名的中醫師特考生夢碎。

考選部自九十年起將中醫證照考試分流,中醫學系畢業的科班生參加中醫師高考,只考選擇題,總平均達六十分即錄取,其他經檢定報考的特考生,則加考申論題,且有專業科目平均成績不得低於五十分等三項高門檻,錄取率比高考低很多。

羅姓考生就是特考落榜生之一,他於二○○五年十月聲請釋憲,主張考試院就中醫特考所作的特別規定違憲,上個月兩萬多人連署抗議釋憲結果遲未出爐,結果昨天公布,讓特考生們失望了。

大法官認為,中醫師為專門職業人員,考試在確保及格者具有執業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考試主管機關對考試資格及方法的規定,涉及專業判斷時,應予適當尊重。

而考試院對中醫特考及格方式、及格標準的規定,沒有超過法律授權的範圍,並未違憲。

昨天出爐的六八二號解釋,有五位大法官提出部分不同及不同意見書,為特考生發聲。其中李震山、許玉秀、陳春生大法官認為,中醫特考的及格規定另開巧門,將應考權受到限制的人民擋在高牆之外。

陳新民則認為,明年中醫特考將廢止,今後中醫來源只限於大學中醫畢業生的合憲性堪慮。

本件解釋為司法院長賴浩敏主持大法官會議以來的第一件解釋案,副院長蘇永欽也提出首件協同意見書。

2010/11/2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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